法律问答

只知道对方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地址,不知道家庭地址,可以起诉对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07:44: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若涉及可起诉事实或行为存在,可作起诉处理。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签名或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对方个人的,需要下列资料:起诉状;按对方人数准备的起诉状副本;本人的身份证明;对方的身份证明;以及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起诉确有困难的,则可以不准备起诉状,直接提起口头的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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