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结婚后给妻子前夫的孩子各自买了一套房,房子写的孩子的名字,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09:0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房子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对该房屋的判决方式:若认定属于共同出资的情况,一般按双方协议方式判决,协议不成,有法院按照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个人房产则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夫妻房子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对该房屋的判决方式:若认定属于共同出资的情况,一般按双方协议方式判决,协议不成,有法院按照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个人房产则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是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不予分割,该房产时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购房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即对于该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处理不成的交给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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