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车买方签完合同迟迟不肯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1-12 0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中签买卖合同后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过户,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未如期交付过户属于违约,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买车后对方不依约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车对方不过户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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