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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籍注销原始空户,保留常住户口,户籍办不办理,要保留空户,求助你们怎么处理?推荐好律师帮帮我们

2022-11-12 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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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户口注销可以证明是同一人,可以到注销的户口的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开具销户证明。双重户口一般由户主向其中一个户口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这一个户口,保留另外一个户口。并且要把全部证件的信息全部更正为保留户口的对应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注销双重户口的手续是:
    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为:
    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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