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
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解除。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
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