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物以外的财产能否执行,有法律依据吗

抵押担保
2022-11-12 10:0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能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但是以抵押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并且法院不能执行担保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执行。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进行执行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主要方式可以是和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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