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婚后买房我给了大部份的钱,如果离婚我怎么可以要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10:2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满足一定能拿回父母资助的购房款。且若该房屋系一方父母婚前全款资助,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可主张房产全部所有权,若为一方父母婚后全款资助,则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一般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夫妻婚后买房离婚分配的具体方式如下:
    1、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并且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配;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
    3、一方父母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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