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天孩子纠纷,次日当事人家长中的一个被冤枉说自家孩子把他家孩子打出毛病了,但去医院检查却没有任何问题,出院后,谎称孩子身体出问题的家长对另一名家长进行口头威胁,并从其身上索要来了100元,和说检查的医生被收买,要去大医院检查,让对方支付医药费,被冤枉的家长没有反对,但那位说谎的家长仍旧不依不饶,并有执意想把事情闹大的想法,请问律师被冤枉的家长应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2 10: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先行协商处理
  •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不要意气用事,作出不理智的事情,而是应该冷静下来,看能否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依旧未得到处理的患方可以将医疗机构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遭遇医疗纠纷,家属不要过于慌乱,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如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家属还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