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派出所扣押了我的车一年半了都不还给我,该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2-11-12 10: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扣押车辆的,如果作为作案用嫌疑车辆扣押,如果与案件无关,那么在3日之内返还。如果属于作案工具等,车辆随案件走程序,最终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公安机关扣押车辆的,若是将其作为作案用嫌疑车辆而扣押,之后发现与案件无关的,那么会在3日之内返还。如果属于作案工具等,车辆随案件走程序,最终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应该这样处理:
    1、对于认为需要被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2、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等,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3、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