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告人,几天前我与原告协商还他钱,他就撤诉,结果钱给他了,他就是不撤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12 11: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撤诉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正式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因当事人已经收到判决书,视为法院已宣判完毕,此时案件已经终结,不可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当事人收到传票后,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申请撤诉。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1、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且已缴纳全部的诉讼费用,撤诉后退还一半的诉讼费;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仅缴纳一半的诉讼费用,撤诉后不再退费。
      
    2、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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