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两年以后买的社保,请问之前能不能补缴?

2022-11-12 11: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可以补缴三个月之前的,具体根据各地的补缴政策办理。一般需证明本人劳动关系的存在并提供之前的社保记录,例如社保缴费凭证等,然后去就业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五、补缴纳入程序
    (一)本人申请。
    补缴纳入人员在12月底前,到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能够证明本人与城镇集体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3、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证明。
  • 社保以后可以补交。若劳动者有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根据核定的数额进行补缴;若是个人补缴社保,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将费用缴纳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保的补缴如下:
    1.劳动者本人前往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手续;
    2.持社保局开具的相关单据前往银行进行缴费;
    3.缴费成功返回社保局打印收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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