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庭间调解案件,生效已将近十年。这庭解案是在特定情况下达成,案内有明显不公。请问一下,如有足够证据能否申请再审?

刑事辩护
2022-11-12 11: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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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件审理结束后发现新证据,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不需要另行起诉,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新的证据,并且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判决已经生效但是又发现了新证据,不需要另行起诉,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发现有新的证据,并且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不影响生效判决、裁定效力,即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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