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后另找工作,如何交个人工资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12 11: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不属于纳税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动者在退休后再应聘的所得不属于退休工资,不能享受免税待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当事人的退休返聘工资可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综合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不在纳税范围之内。法律依据:当事人的退休返聘工资可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综合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不在纳税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