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满30天后,可以直接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
2022-11-12 12:3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离婚证的方式:第一步,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三步,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第四步,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无人反悔的,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离婚证的方式:若双方能达成离婚的一致表示,则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登记离婚。若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则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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