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缴社保协议合法?

社会保险
2022-11-12 12: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纳社保费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不可自愿放弃此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管是劳动者的自愿放弃社保的还是用人单位不缴纳的社保的,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规定,双方不得协议放弃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规定,双方不得协议放弃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