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二次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2-11-12 14: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可以申请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其作出鉴定结论后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二次申请工伤鉴定,但可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申请工伤鉴定时会有失败的情况。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未鉴定出伤残等级,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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