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节不严重 、已取保候审、赃物估价4600、赃物已经全部退回、认罪、初犯。案子现在在检察院。我想问我现在 谅解书已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还让我写了份悔罪书,你看我这是要判多久??请各位给指点下,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22 10:2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认罪虽然不是取保候审的禁止条件,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不认罪是不好办理取保审的。  取保候审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提供担保人或自愿交纳一定款额的保证金,申请后由办案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2)办案单位同意取保候审后,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该保证人要填写《保证书》;如果是财保的,该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要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单位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后由办案人员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取保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及有关的案件材料,一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填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3)法律手续办好后,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保证人履行对保手续。对保时,犯罪嫌疑人、保证人要认真听取执行人员宣布的必须遵守的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犯罪嫌疑人然后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经过上述程序后,执行人员即将犯罪嫌疑人交保证人取保,至此,取保候审办理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