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不属于有期徒刑。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二者是不同的、互相独立的刑罚方式。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