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居民区租的房子,楼下1楼有个加工厂的噪音,白天也吵,晚上也吵,晚上也吵。我想问一下上哪个部门去投诉?

2022-11-12 14: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宅噪音扰民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投诉,由物业与邻居协商沟通,双方进行协调,或者业主可以直接拨打12369,向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半夜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可以先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楼上故意制造噪音楼下可以先找物业进行投诉,由工作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不听劝告的可以做好录音,拨打110进行报警,由公安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楼上仍然不听取劝告的予以警告处罚,警告不改的予以资金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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