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不

刑事附带民事
2022-11-12 14: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适用,该赔偿为物质赔偿。如果是公安、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等采取措施不当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理由要求国家赔偿,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等。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等。
  • 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死亡赔偿金。法定民事诉讼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会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可以要求物质赔偿、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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