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管道井里从分户阀门到我家入户前的供暖管道漏水,这个应该是物业负责维修还是供暖公司,还是我自己

业主维权
2022-11-12 14: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窗台漏水,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物业不负责;在找不到开发商并且在已经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此时物业有维修责任,应当负责维修、维护并且帮助解决漏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楼上地暖漏水物业公司有一定责任。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可以直接联系物业公司安排维修并向开发商进行索赔;保修期外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物业法对水管漏水规定是: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解决,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下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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