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上只有父母和哥哥的名字,如果将来父母不在了,我可以和哥哥平分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吗

土地纠纷
2022-11-12 14: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土地确权证上并不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为家庭集体所有,土地确权证上可以登记所有权利人名字。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单独登记集体负责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权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父母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经协商或者父母去世的,子女有权分。但需要在法定条件下继承。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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