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只有转账记录并没有任何借贷说明可以认定为借贷关系吗

债务追讨
2022-11-12 15: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转账没有借条不能认定为借款,如果只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不能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如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民间借贷仅有转账记录,如果能充分地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能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的,则能胜诉。如果证据不够充分的,则当事人需依法收集其他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对于小额借款,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且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仅有借条能够认定存在借贷关系;而对大额借款,出借人主张是现金交付,如其仅有借条而未提供其他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不能够认定存在借贷关系。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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