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没签劳动合同的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起诉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损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2 15: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时离职,如果单位已经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没有离职,可以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给原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新公司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未超过一个月又不属于以上离职情形,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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