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失业两个月了,能领失业救济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1-12 15: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申领失业救助金:
    1、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达到一年;
    2、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了,但是其失业是劳动者本人原因自己辞职导致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然未就业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方法: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登记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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