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有:
一、一方的个人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例如,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二、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
三、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