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追加老赖配偶为被执行人吗?

起诉离婚
2022-11-12 16:0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三十条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起诉讼的除外。
  •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作为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则作为其财产代管人的配偶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 执行程序中如果理由成立的,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三十条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起诉讼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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