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人被送看守所,但家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1-12 16: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 进看守所不代表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公安机关逮捕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综上,进看守所不代表刑事拘留,也有可能是被逮捕或执行剩余刑期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看守所放人的,行为人需要提前和家人取得联系,来接自己。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看守所是看守犯罪嫌疑人的地方,犯罪嫌疑人判刑后会在看守所待一段时间然后去到监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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