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孩子户口和妈妈在一起,妈妈户口可以单独迁走吗

2022-11-12 1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的,一般是这样的。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但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比如已成年且有独立的住所、结婚等原因,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单独立户,否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单独立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孩子户口单独落户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但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比如已成年且有独立的住所、结婚等原因,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单独立户,否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单独立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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