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迁户口要不要对方户口本

2022-11-12 18: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本需要变更的,一般是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就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要户口本,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不带户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双方协议离婚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户口本,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不带户口本。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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