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保转社保怎么办理

2022-11-12 19: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如果要转移社保的,可以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保,再由本人或者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或者当事人没有新单位的,则自行申请转移原社保关系,加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当事人要申请办理职工医保转诊手续的,可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医院后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办理流程:先申请办理职工医保的停保手续,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然后申请将该账户转为居民医保,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再由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转移为居民医保,发放相应的医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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