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复婚,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1-12 1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丢了之后需要复婚的,应当向由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再将补办的离婚证作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单身证明材料,再依据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与程序进行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可以去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如果要复婚的,必须先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再进行复婚登记。复婚登记与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都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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