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过多少人算非法聚集

行政处罚
2022-11-12 19: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聚会的定义跟人数多少是无关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非法集会,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游行、路线进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许可的,对犯此罪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集会具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
    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非法集聚我国目前没有司法解释,非法集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 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刑法中非法集会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集会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而举行机会活动,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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