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损坏了他人的物品,价值400。我如果全额赔偿,那物品是否属于我?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1-12 2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应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赔付,如果该物品具有人身属性,对被侵权人有重大意义的,被侵权人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规定,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财产损害赔偿,一般的赔偿标准是按市价或者物品本身价格进行赔偿,对人有特殊意义的纪念品还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民法典规定财产索赔的法律依据是按照受害者实际遭受的损失或是侵权人实际获得的利益,亦或是商品本身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物品具有重大纪念价值的,还可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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