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过户,有税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20: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户费包括的费用有: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
    5.6%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夫妻共有房屋进行过户时不需要缴税。离婚协议中,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需要另一方的配合,但并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缴纳正常的交易手续费即可。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只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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