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不调解,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走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当事人没有太大异议,走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