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同责我垫付了5万多。伤者把发票拿走了不配合理赔。保险公司因为没有发票不给报销。我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2 21: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伤者可以自己先垫付,之后搜集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必须具有明确的被告以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经济能力赔偿的,如投有车辆的保险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赔偿,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