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以个别理由调整我的岗位,我不接受如果离职,可以申请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2-11-12 21: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违反本条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一般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对员工的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果在劳动合同书中有明确约定不能进行调整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按合同履行,此时企业若坚持调岗,则可能构成违约,被调岗人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调动岗位员工不愿意,由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调岗降职不降薪,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有过错,而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劳动者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单位擅自作出该变更,劳动者可以不遵守,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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