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到民政局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2-11-12 22:2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去民政局能办理,民政局属于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为例,夫妻双方应当经过以下手续才可以算是离婚:
    1、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民政局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去民政局能办理,如果男女都同意离婚,且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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