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合理扣留他的货物,他欠我运费

行政处罚
2022-11-12 23: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在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或货物的保管费用情形下,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扣货不违法,但如果承运人、收货人及托运人对于不支付货物保管费用或运费及其它费用的处理方法另有约定的,扣留货物就是违法的,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 不支付运费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扣下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拒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七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 不支付运费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扣下货物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拒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七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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