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申请费缴费时间的法律规定

专利
2022-11-13 05: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的规定是: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计算。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完费用,若期满未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其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专利申请缴纳时间的规定为:申请人需在申请人其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且必须足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