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需要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3 06:2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方处置家庭共有财产是为了家庭开支,比如是平常买菜,或者给孩子交学费,那就是有效的。如果擅自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是赠与其他人大量的财产,那就是无效的,其他的财产共有人是可以要回财产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离婚前发现另一方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第三人如果不知情,且已经取得所有权的,其行为有效,但是给另一方财产造成侵害,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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