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男方在和女方同居时给女方买了房并写女方单独所有,后来三年后拿了结婚证,走过来四年男方提出离婚,这个房屋产权属于女方单独所有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3 08:0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女方独立买房一般是算共同财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女方父母出资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时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并不是,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请求分割,如果其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他婚后专门只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不能够对其请求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请求分割,如果其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他婚后专门只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不能够对其请求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