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朋友借了一笔钱,借条上写了当年还清,后来两年内才还几万元,银行利息都不够,他又没钱还,现在重新写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
2022-11-13 08:2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到期没还钱,不需要重新写,可以保留原件。如果经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重写,重新写借条的写法与原借条的写法并没有太大差别,主要在借条上要借款人重新写明还款日期,签好名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条到期没还可以不重写,保留原件。经协商一致可以重写,重新写借条和原借条包含的内容并无差别,主要在借条上要借款人重新写明还款日期,签好名。不断更新还款日,可以使有效诉讼期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重新签订借条,之前的可以由债务人收回并且销毁,在新签订的借条上写明之前的借条作废,借条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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