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因为小孩上学的问题,可以和小孩一起从现在的户籍四川迁回原户籍重庆来吗?

2022-11-13 08:2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离婚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若孩子未满18岁,需要由父母携带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如果已满18岁可以由孩子自己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满足法定条件和当地户籍政策的情况下,本人户口可以迁回原籍的。即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凭证,准备好迁入户口的相关材料,例如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满足法定条件和当地户籍政策的情况下,本人户口可以迁回原籍的。即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凭证,准备好迁入户口的相关材料,例如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