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1-13 08: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过错方认定条件为:与他人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法定的过错行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向无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婚姻过错方的界定主要看是否有下列的行为如:一方与他人重婚;一方有配偶又去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遗弃的。有这些行为的都是过错方。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具体包括:
    1、一方有重婚行为;
    2、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