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有一个官司,人家欠我钱一直没给,官司已经判他给我钱但一直没给,已经判了半年了,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2-11-13 08: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客户欠钱不还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若对方不履行判决,您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当事人欠钱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2、被告人有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行为;
    3、人民法院受理之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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