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夜有人破门而入企图伤害我家人,我失手打死了,是正当防卫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3 09:0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若对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对其他犯罪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是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是否可以打死人看具体情况来定。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在一般正当防卫的情形下,因为正当防卫而杀人,构成防卫过当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也就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行为做出的防卫,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即使是杀死人,此时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可知,正当防卫行为要满足以下几点,第一: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第二: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第三: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被人打就是对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打回去就是对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结果是把人打伤,这个结果如果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害,就是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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