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四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强制加班,老板说如果不同意加班,就一分钱别想拿,而且压的一个月工资还不给这合理吗?

讨薪
2022-11-13 0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的,加班工资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平均水平来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不论有没有签劳动合同,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一般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也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追回工资。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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