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还没交付,地产商就给我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但是按照合同约定,交房逾期360天以上可以解除合同。请问我现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吗?

房屋产权
2022-11-13 09:3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形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解除房产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正在还导致房屋毁损不能使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表示不交付房产或不支付价款;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房产交付或价款支付,经对方反复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逾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不过解除权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当事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